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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化工学院2023年上半年关于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量: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是学生党员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共台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台学院党发[2022]10号)、医药化工学院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本学期拟在22级、21级(不含专升本)、20级学生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若干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无宗教信仰,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学习的青年学生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为人坦诚热情,关心集体和他人,师生、同学关系融洽,能及时报告同学中发生的有关情况。

4、积极参加校、院相关活动,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

5、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被评为优秀文明寝室的成员将优先考虑。

6、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上一学期:无补考,智育成绩在班级前60%;历年:智育和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达到班级前60%三台班智育和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内符合要求。

二、推荐名额

为了保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本学期各年级分配名额如下:每班推荐名额为班级人数的15%;毕业班级不推荐;团学会每学期推荐7名;党支部推荐名额不限;三台班推荐名额不限所有被推荐人必须符合推荐条件。

三、推荐细则

1、推荐方式:(1)班级团支部推荐;(2)分团委学生会推荐;(3)党支部推荐。班级团支部由班主任、团支书牵头推荐;团学会由分团委书记、副书记牵头推荐;党支部推荐由支部书记牵头提出候选人。

2、推荐程序

1)团学会、班级团支部推荐至少需要80%同学参加,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投票表决,并按成绩与投票比例为6:4计算总得分,最终按照不超过班级名额数进行排序确定推荐名额。 (被推荐人得票率必须达到50%以上;若票数相同且超过班级名额,需要对相同者进行二次投票)    

2)班级推荐结果在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参照模板填写附件1《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团支书填写附件2《医药化工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推荐汇总表》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所有材料纸质版经团支书、班主任签字后交各党支部负责人审核,附件2和附件3还需上交电子版党支部负责人填写附件4《医药化工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推荐汇总表》

3各党支部支委会在此基础上结合平时了解对推荐人选进行讨论,确定后报学院党委审核,正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推荐时间及办法329日——412日。请各班团支书412日之前将材料交给各支部负责人(学生第一支部(化工专业)严同学394736515@qq.com第二支部(制药专业):宋同学2572262717@qq.com;第三支部(高分子、应用化学专业):刘同学2457387358@qq.com),团学会的推荐由冯同学负责,推荐好后再分别交给各支部负责人。

各团支部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推荐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先进性原则,把能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进步综合表现优秀的同学推荐给党组织。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条件成熟的推荐为学生党员发展对象。

一旦发现拉票现象,立即取消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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