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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更好的发挥人才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主渠道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切实为用人单位和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人才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与丽水学院联合举办“2007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承办单位:丽水市人才中心、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
协办单位:各县(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交流会时间:2007年5月26日(星期六) 8:30— 15:00
三、 会场地点:丽水学院计算机中心(教15楼)一楼
四、 参会单位:市内外部分企事业单位。
五、 信息发布:
1、所有参会单位的需求信息将通过浙江人才网、丽水人才网以及与省内外友情链接的人才网站发布。
2、对需要做详细广告宣传的单位,请将宣传内容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送丽水人才中心,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
六、 报名时间、方式:
参加本次交流会的各用人单位,自即日起至5月21日,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填写《2007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会登记表》(样张附后)和设摊费到丽水市人才中心(丽水市括苍路537号,原军分区院内)办理招聘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
丽水市人才中心:(0578)2263628、2263629、2263627
传真:(0578)2263517
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0578)2271179、2271180
七、要求及准备工作:
1、各县(市)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搞好需求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和发动各类用人单位与会招聘。
2、本着“以会养会”的精神,收取每个摊位租用和相关宣传费用500元,摊位排列遵循“先报名先挑选”的原则。
3、用人单位须在5月24日之前自制招聘广告(以KT板为宜,规格为高120CM×宽90CM),内容简洁明了,能反映本单位概况、人才需求情况及联系办法等。
4、5月25日下午3时—5时请各招聘单位派人来会场布馆,领取相关资料。本次交流会有关政策和详情请登陆丽水人才网。
网址:www.lsrc.cn(网络实名:丽水人才网、丽水人才)
邮箱:lsrc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