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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简章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量: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上虞市对2007年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开招考。为保证招考工作公平、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师范类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实行公开招聘,严格把握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不断优化师资结构,逐步建立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任用制度。
  二、招考对象
  1、2006届、2007届上虞市籍生源的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相关学科上虞市籍生源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师范类毕业生,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列入国家"211工程"的重点师范大学第一批录取的硕士学位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2006届、2007届建筑、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游泳、摔跤等项目对应专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带训经历的国家一级运动员,户籍不限,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师范类专科和本科毕业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时间原因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职教类、体育竞技类的人员,允许其申请应聘,但须在试用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程序
  分直接招聘和公开招考两种形式。
  (一)、直接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17—18日,每天8∶00—11∶00, 14∶00—17∶00;填写《2007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直接招聘申请表》(含志愿填报),逾期不报。
  (2)报名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3)招聘对象和范围:愿意到永和、丁宅、下管、岭南、章镇、汤浦、长塘、盖北等乡镇中小学工作的2007届浙师大定向生。
  (4)报名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根据学生证、学校证明(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进行资格确认。
  3、试教考核:2007年5月21—22日由教体局抽调有关专家成立考核组,统一组织报名者到招聘学校试教考核;根据岗位需求,有关专业(门类)报名人数超过招考计划数的按试教成绩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名单,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计划数的实行末位淘汰,报名人数仅一人的取消该岗位的直接招聘;考核未入围的参加公开招考。
  4、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5、公示: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6、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录用并签约。
  (二)、公开招考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4—25日,每天8∶00—11∶00,14∶00—17∶00。
  (2)报名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3)报名对象:符合招考条件的毕业生。
  (4)注意事项:①分中学类、小学类、职教类、体育竞训类和幼教类五大类报名,不得跨类别兼报,报考初中及以上学校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②根据2007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招考计划数,毕业生按自己所学专业选择一个类别对应学科报名;中学类各专业和小学类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其中教育和心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初中思想社会学科);报考小学类的需按语文、数学、综合等三大门类选择一个门类报考(其中语文、数学须文理对应);③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07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④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⑤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的所需凭证。
  2、资格审查:根据学生证、学校证明(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进行资格确认。
  3、笔试——教师基本素质考试:
  中学类和体育竞训类:以考查相应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理论为主,分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8个门类;着重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及知识运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每一考生参加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一门学科考试;满分100分。
职教类、小学类和幼教类:其中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参加中学类相应学科的考试;其它专业统一进行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新课程理念等的教育教学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满分100分。
  时间:2007年5月30日上午8∶30—10∶30。
  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4、面试——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
  中学类(除科学、社会学科外)、职教类和体育竞训类:按规定课题说课,分学科考查教师基本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范围为现行初中教材(其中职教类为现行中专教材);每一应聘者准备60分钟,说课10分钟;满分100分。
  小学类和中学类的科学、社会学科:为教师基本技能考核,范围与形式为板书、命题即兴讲话,每一应聘者准备30分钟,考核10分钟;满分100分。
  幼教类:为教师基本技能考核,范围与形式为说、写、弹、唱等幼儿教育基本功,每一应聘者准备30分钟,考核10分钟;满分100分。
  时间:2007年5月31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5、填报志愿:2007年5月30日笔试后,由应聘者填报《2007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志愿表》,31日面试集中前上交。
  6、体检:根据总成绩(教师基本素质考试40%+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60%+素质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计划数的以报考人数为基数、实行20%淘汰(同一学科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为末位淘汰)后分学科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仅一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职教类和体育竞训类的每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少于2人。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7、公示: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8、录用:体检合格,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于2007年6月底前与上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07年7月30日前必须持《高校毕业生本专科就业报到证》向上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并于2007年8月10日前将《毕业生档案》传送到上虞市教育体育局,逾期作放弃论。
  五、其它规定
  1、录用人员按照“按志愿优生优配”的原则录用(分配),以下人员实行素质加分:省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报考小学类的总分加5分,不重复加分。
  2、大学时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当年度不予录用。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不服从安排的不予录用。至2007年8月20日前,本校毕业生大部份取得但因本人原因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录用。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另行补员。
  3、2006届未录用的毕业生如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聘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入围人选须于签约截止日前将学生档案移送到上虞市教体局。
  4、为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2181577 。
附件一:2007年上虞市教师公开招考计划
  附件二:2007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门类设置
(具体详见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news/newsdetail.jsp?doc_id=20070428093532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