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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丽水冬季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切实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服务,为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提供“双向选择”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2007年丽水冬季人才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
承办单位:丽水市人才中心、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
协办单位:各县(市)人才中心
二、交流会时间:2007年12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三、会场地点:丽水学院计算机中心(教15楼)一楼
四、参会单位: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市内外部分企事业单位。
五、报名时间、方式:
参加本次交流会的各用人单位,自即日起至12月18日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填写《2007年丽水冬季人才交流会登记表》附件样张和设摊费到丽水市人才中心(丽水市括苍路537号,原军分区院内)办理招聘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578—2263628、2263629、2263627 传真:0578—2263517)。
六、要求及准备工作:
1、各县(市)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搞好需求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和发动各类用人单位与会招聘。
2、本着“以会养会”的精神,收取每个摊位租用和相关宣传费用
500元,摊位排列遵循“先报名先挑选”的原则,展位挑选请登陆丽水人才网(www.lsrc.cn)。
3、用人单位须在12月20日之前自制招聘广告(以KT板为宜,规格为长value="120" UnitName="cm">120CM×宽value="90" UnitName="cm">90CM),内容简洁明了,能反映本单位概况、人才需求情况及联系办法等。
4、12月21日下午2时请各招聘单位派人来会场布馆,领取相关资料。本次交流会有关政策和详情请登陆丽水人才网。网址:www.lsrc.cn(网络实名:丽水人才网、丽水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