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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

关于规范贫困生档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29      浏览量:

各班级:

为了便于贫困生的管理,也为了能使家庭贫困的同学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资助。学校要求贫困生必须有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的证明、当地乡镇(街道)证明、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证明不齐全的将不能申请学费缓交和国家、社会的困难补助。已上交手续齐全的贫困生不用补办证明。原来手续不齐全的贫困生或现在家庭确实困难的同学,如需申请困难补助的,必须上交上述相关证明。请各位贫困同学相互转告。

医药化工学院学工办

2007年7月4日


(编辑:l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