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台州学院“化学”学术学位硕士点(0703化学)和“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085602化学工程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依据《台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计划
类别代码、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
学习方式 |
2025年统考招生计划 |
0703 化学 |
070300 化学 |
全日制 |
17人 |
0856 材料与化工 |
085602 化学工程 |
全日制 |
14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 |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要求
1.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 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2.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不低于120%。
3.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所调剂的专业A类考生的总分及单科分数均要满足国家线要求。
4.涉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50分。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2.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在复试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详见:台州学院医药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说明https://yyhg.tzc.edu.cn/info/1362/10839.htm)。
(三)复试方式
我院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采取线上口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平台为移动“云考场”下载地址:home.yunkaoai.com,安装电脑PC端。备用平台为“钉钉”和“QQ”。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平台软件,确保设备可用、网络通畅,考试现场安静、无其他人员干扰。复试工作组将于复试前与考生开展技术检测,请保持预留手机通讯畅通。
(四)复试时间
复试演练时间、复试时间详见学校研招网及学院后续通知。
(五)复试内容和要求
1.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
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
以随机抽题方式,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科目、参考用书参照:https://yzw.tzc.edu.cn/info/1072/1873.htm。
(3)英语能力考核
以随机抽题或交流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能力。其中,英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为宗旨,英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英语表达能力为宗旨。
(4)综合素质考核
结合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通过交流问答方式,考查考生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工作(学习)表现、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3.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考核25%,英语能力考核25%,综合素质考核50%。
(六)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七)关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当在复试前一周内联系报考学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由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准考证号+姓名。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所考全部科目满分为500分。
3.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1)2025年“化学”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化学专业相同相近认定范围为:07理学学科门类中0703化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4电子科学与技术、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80药学、0789纳米科学与工程;08工学学科门类中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14 交叉学科门类中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2)2025年“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化学工程专业相同相近认定范围为:07理学学科门类中0703化学;08工学学科门类中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60生物与医药;14 交叉学科门类中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为我院调剂工作唯一平台。
2.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校研招网、学院网站和“调剂服务系统”等平台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发布调剂信息。学院公布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2.系统填报志愿。符合本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3.接收复试通知。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人选,复试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批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
4.调剂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三个模块考核。
5.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化学(专业代码:070300)和化学工程(专业代码:085602)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对第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若补录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拟录取通知,不予录取。
4.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28日之前用EMS方式邮寄至学院,经校医院组织鉴定,体检合格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七、其他事项
(一)复试安排及调剂信息将通过学校研招网或学院官网及时向考生公布,请各位考生认真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二)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招网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考生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三)联系方式
台州学院医药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6-88660358 邮箱:sdhb@tzc.edu.cn
台州学院研招网网址:https://yzw.tzc.edu.cn/
台州学院医药化工学院网址:https://yyhg.tzc.edu.cn/
本方案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