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台州学院学生通校、外住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在6月16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通校或在校外租房居住。
(一)家在学校附近的,且计划每天住在自己家中;
(二)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学生公寓里居住的;
需提供下列有关材料(必须提供,材料不齐不予通过):
(一)填写《台州学院学生通校、外住申请表》(下载附件),家长担保栏必须有家长的安全承诺及家长亲笔签名,学院栏签署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意见及签名。申请理由一栏务必要详尽、真实。
(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能证明其住址的房产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外住的同学,还需提供租房协议和直系亲属陪住承诺。
(三)因为身体原因申请外住的,需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
所有材料在填写完整后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在6月16日前上班时间当面交给医化大楼269办公室潘老师处,逾期不候。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