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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规章制度

医药化工学院班级学生干部选拔办法(试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29      浏览量:
医药化工学院班级学生干部是指班委会、团支部的干部,班级学生干部的产生是采用公开报名、民主评议、组织决定的办法产生,实行任期制。
一、班级干部配置
设7岗,分别为班长(兼心理卫生员)、团支部书记(兼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
二、班级干部选拔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坚持民主与集中原则
4、坚持同学认同原则
三、班级干部选拔程序
1、希望担任本届班级干部的同学向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由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主持,召开班会。
3、符合任职条件的侯选人逐一上台进行竞选演讲。
4、全班同学不计名投票,按得票高低选出班级干部7名。
5、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组织召开新当选干部会议,根据各人能力与特点进行岗位分工。
6、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将结果并报学工办。
7、辅导员工作会议讨论后发文公布。
三、班级干部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考验。
2、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能服从老师安排,团强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3、能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任职要求上学年无单科不合格,综合考评在前40%;其它干部任职要求学习成绩中等以上,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1门,综合考评成绩在前60%。
四、其它
1、一年级新生报到后,由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指定三名临时班委。在第一学期期中前按以上程序进行选拔。
2、每届班级干部原则上任期一年。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中期改选或延长任期,但必须向学工办申请通过后实行。
3、寝室长由全体寝室成员推荐,每个寝室配一名寝室长。
本办法自 2009级学生中开始执行,由学工办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编辑: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