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教书育人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改进班主任工作,特制定《医药化工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一、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用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积极指导班级开展各项工作。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主动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能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全面指导。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任务,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较强的自律意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讲求原则,尊重学生,公正廉洁。
5、身体健康。
二、班主任的职责
1、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好形势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就业推荐以及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择业、考研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2、熟悉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指导学生选修课程,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3、加强班级建设,做好班级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指导班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
4、深入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适时做好对后进生、贫困生尤其是有心理障碍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5、主持做好学生的各类奖学金的评比、学生的各种资格推荐与审核、贫困学生的确认与帮扶和毕业鉴定等工作。
6、参与学籍管理工作,对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提出建议。负责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向学院和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教育工作。
7、党员班主任参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发展工作。
8、结合形势和实际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9、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10、做好每月一次的学情报告工作。
三、班主任的管理
1、班主任的选任分为三个步骤:一是自愿报名;二是学生班级接受;三是学院党总支聘用。
2、班主任接受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管理,接收学工办的业务指导。
3、班主任实行一人一班,一年一聘制度;考核“优秀”、“称职”者自动续聘;不称职者不再聘用。
4、班主任因故离校超过三个月,应指定他人代理,超过六个月的,应另行选配,不得空缺。
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的,可以向学院党总支提出辞职。
6、实行班主任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学院党总支主持。
四、班主任的考核及待遇
1、班主任的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院党总支对班主任任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的内容是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及效果。
3、考核办法:班主任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4、班主任岗位津贴标准及其发放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条例于二〇〇九年九月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