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7日 点击数: 字号:
 

台州学院医药化工学院文件

台学院医化发[2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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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技术人员职责

1、遵守和贯彻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

2、掌握本实验室的各项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地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规程,对部分仪器设备能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

3、根据实验室主任和实验课教师的要求,准备好仪器、材料和药品,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出,能编写部分实验教学指导书,完成实验任务。

4、参加实验技术研究与试验工作,完成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

5、做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贵重仪器的操作规程或操作步骤,并付诸实施。

6、熟悉实验室内水、电管道的走向情况,保证实验室安全,创造清洁、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使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

7、在实验过程中,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守则,协助实验教师完成实验课教学。

8、实验结束后,检查实验仪器是否完好,做好废液、试剂的处理及回收工作,关闭实验室电源、水源和门窗,并填写实验记录。

9、对新到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入库单,并做好设备流水帐和分类帐,填写好设备卡片。

10、负责试剂、药品、材料及玻璃仪器等的采购、管理、领用储存以及实验后的处理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争取做到小修不出门;做好学生损坏仪器等的赔偿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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