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点击数: 字号:

    台州学院制药化工实验教学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由台州学院原化学系的基础化学实验室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实验室组建而成。早在2000年,基础化学实验室就已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基础实验室合格评估。2010年实验教学中心被台州市科技局批准为台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2013年12月顺利通过台州市重点实验建设验收。2007年10月台州学院制药化工实验教学中心被浙江省教育厅列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012年5月通过省级验收,授予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中心近三年来为医化类专业及其他相关学科专业承担了大量的实验教学工作,使用效益高。本中心面向医药化工学院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1400余名学生开设各类实验课程66门;同时,还为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医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等12个本科专业的3000多名学生开设各类实验课程32门。年均承担实验教学人时数24.1万学时。此外,实验中心还承担了学科竞赛、学生科研项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对内和对外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对外服务、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成人教育本(专)科学生实验教学等相关工作,年均实验人时数12万学时。

    实验教学中心以实验教学内容的改革为重心,建立了适合于各专业不同层次培养需要的实验教学内容。按基础实验、专业技能实验、综合设计实验、研究创新实验等不同能力层次,根据不同专业类型学生培养目标对实验项目进行了更新。实验教学中心在设置项目时,一是注意各实验课程内容之间系统性、逻辑性和项目之间的衔接,避免设置重复项目(或类似实验),以利于形成体系;二是在实验项目选择上力求创新,加强实验内容与科研、社会应用的密切联系,突出在化工、制药、能源、材料、信息、环境及生命领域的应用,力求与各方面生产实际相结合,注重项目结合学科前沿,强化“经典与现代”的结合;三是安排学科内综合实验,设置必修和选修实验项目,供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学分要求选择实验,以实现“课内训练和课外训练”的结合。

    本中心位于台州学院椒江校区C号楼,使用面积为7258平方米,实验用房布局合理,符合规范标准化要求。实验教学中心现有基础化学、制药化工、材料工程、分析测试等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2940.18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47台(套),电子类仪器设备平均年更新率达11.5%、计算机类仪器设备平均年更新率为28.4%,其它类仪器设备平均年更新率达12.1%。仪器设备资产账、物相符率达100%,完好率98%,仪器利用率100%。本中心拥有液质联用仪Quattro Micro API、核磁共振谱仪NMR-400、气质联用仪器QP2010、红外光谱测试仪Nicolet 5700、热失重分析仪SDT Q600、差示扫描量热仪DSC 200F3等大型测试分析仪器,满足现代实验教学的大型仪器实行“专管公用”,利用率高,年使用效益评价达到合格标准。中心建有网络化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ysyzx.tzc.edu.cn),设置了中心简介、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设备环境、教学成果、教学课件、互动平台、研究机构、实验室展示、安全常识等栏目,为全方位了解实验教学中心的现状,及学生进行实验创造软件环境。

    实验教学中心现有专职人员63名(其中实验教师44人,实验技术人员19名)。专职人员中有教授8名,副教职称32名,中级职称21名,高级职称比例达63.5%;具有博士学位27名,硕士学位31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92.1%(其中,实验技术人员中有高级实验师4名,高级职称比例为21.1%;具有硕士学位14名,具有硕士学位比例达73.7%)。中心专职人员中有1人入选浙江省“151跨世纪人才”第二层次,3人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入选台州市拔尖人才,1人入选台州市“21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对象,7人入选台州市“21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

    近三年来,实验教学中心人员承担了省市级和校级教改项目28项,出版著作、教材8部(其中主编实验教材5部),发表了教学改革类论文34篇,特别是对化学教育专业的实验教学体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完成省新世纪教改项目“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制药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改革” 和重点课题 “化学类课程基于“合作学习”教学模式和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中心的“化工设计课程强化工程实践的教学改革”课题被评为2013年浙江省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科研方面,中心教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6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项等省级项目22项,企业横向合作项目45项,到款科研经费1550多万元,发表科研论文277篇(其中SCI和EI论文188篇)。

    中心建立以来,在保障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实践摸索出了一套医化行业人才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即多层次实验课程体系、多层次实验教学内容、多选择实验仪器与教材、多样性实验开放模式、多样性实验形式、多层次能力培养的实验课程体系和开放的教学模式,在学生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为高素质医药化工类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提供了保障。

    实验教学中心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技能竞赛,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三年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共有265人次在省、校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86项。其中125人次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140人次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连续四年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分别取得二等奖以上的好成绩,名列同类院校前茅。参加第三届浙江省高校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取得了团体总分三等奖,2人次在实验理论知识、实验操作技能比赛中获奖;参加第四届浙江省高校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4人次在实验理论知识、实验操作技能比赛中获奖(不设团体奖),获奖数位据同类院校前列。

    实验教学中心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科研,指导学生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以提高学生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三年来,有116名学生在各级各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5篇,学生参与申请专利7项,有60人次获学生科研奖23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1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专业毕业的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高,近三年学生平均就业率为92%以上。用人单位对他们的实验技能和动手能力有较高的评价,普遍认为学生动手能力强,实验习惯好,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宽厚扎实,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强。

    中心设施优良、服务过硬、运行高效、特色鲜明,已成为台州市医化行业应用开发研究基地,充分发挥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辐射示范作用。中心立足台州,面向浙江和全国,辐射周边,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进行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和技术交流。

    医化行业在台州强势发展使中心具有区域优势,中心紧扣台州学院“地方性、应用性、综合性、高教性”的办学定位,紧贴地方医药化工的支柱产业发展需求,促进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社会应用相结合,校企共建服务平台、校企联合开发项目、深入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实验示范中心反哺地方企业、为地方经济服务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中心充分利用台州医药化工的区域优势,结合地方特色和专业优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先后建立了台州学院立发高分子研究所、药物化学研究所,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台州工作站。与中科院成都有机所、中科院成都植物所建立“台州学院?中科院成都有机所联合研发中心”,与浙江道明光学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省级研究院,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耀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构建了校地产学研合作平台,2015年依托实验中心资源,组建了浙江省生物医药试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获省商务厅立项资助。

    依托这些平台,中心加强与企业的横向合作,实现了科研项目申报的校企联合攻关,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我们已与台州地方及企业有较好的合作,如台州医化园区管委会,台州海正药业、华海药业、九洲药业、立发电子有限公司、天和树脂、临海市杜桥精细化工厂、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劳恩思坦鑫丰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市大洋投资公司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深入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中心有多名教师到伟星股份、永太科技、海翔药业、华海药业和九洲药业等企业进行博士后研究,同时担任技术副总、技术总监等职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研发、生产、科学管理的难点问题,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学校高度重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不断明确与强调实验教学是高校教学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重要途径;实验教学是使本科教育适应社会发展趋势,适应学校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和人文科技精神,在区域内有较高水平的地方本科院校”办学目标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此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实验教学的改革与管理规章制度,如:《台州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台州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台州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的意见》、《台州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等,成立了专门的实验教学督导组,规范了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有效地保障了实验教学质量。

    作为台州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在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中,本中心一贯重视培养学生基本素质和动手能力,坚持以“学生为主体,能力为核心,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树立创新意识,引领卓越发展”为理念,以涵盖制药化工学科领域从事医药产品的生产、科技开发、应用研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教学为建设范围,突出台州市资源与产业优势。在两年之内台州学院制药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将被建设成为“学科优势、地方特色”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中心的运行经费和专项建设经费由学校划拨,人事管理和行政划归学院。实验中心下设4个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各实验室规划与建设、实验教学改革等。实验中心师资队伍专兼职结合。实验教师所属学科门类,知识结构合理。为满足开放实验的需要,建立了实验中心网站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具有实验开放、实验预约、实验管理、师生互动等功能,实现实验课程教学的动态、开放式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效果好,维护措施得力,设备完好率高,仪器设备维护经费足额到位。实验中心的所有设施与仪器设备由一名中心副主任负责管理,建立总账,各实验室所用设备及设备的说明书由实验员具体负责管理。管理员每年固定资产做到账、物与数据库完全相符。学校及实验中心制订和完善了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队伍管理等一系列配套的制度,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的良好运行。

    1、中心构建了完备的组织结构。实验教学中心立足于医化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基础实验教学与实践创新,并面向全校其他院系相关专业的实验教学。成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对外合作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实验教学中心组织管理框架如图1所示。

    设立实验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实验中心下设专业技能实验室、研究创新实验室、工程实践实验室和职业综合实验室。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与管理、教学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配置及制定实验中心的整体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目标;副主任负责组织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材建设及教改项目的申报,负责实验中心日常管理和仪器设备建设工作以及中心对外合作工作。


图1 实验中心建制管理框架

    2、建立实验示范中心与学校教学部门、科研部门长效沟通机制。在学校层面建立学校示范实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校长任组长,组员包括中心负责人、教务处和科研处负责人。每个月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和解决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碰到的实验教学、科研转化等相关问题,提供保障措施等重要事项的协调和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示范中心建设办公室,主任由中心负责人兼任,组员由中心教师、教务处和科研处科员组成,负责中心日常问题的协调和解决。依据“十二五”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结合台州学院办学特色以及地方产业优势,调整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将陆续出台有利于保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管理人员对实验教学的认识和责任心,自觉的、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中心将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考核制度,定期例行检查和有针对性的不定期突击检查,发放调查表听取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通过谈话、小型座谈会等形式在局机关内部进行调查。健全岗位责任制,并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设立骨干岗、关键岗和普通岗,做到分工明确,奖罚得当。

    ① 根据教师的具体教学工作设置岗位,创新实验教学工作设为骨干岗,综合性实验教学工作设为关键岗,基础实验教学工作设为普通岗。

    ② 中心建设完成后,骨干岗、关键岗、普通岗占中心总岗位数的比例分别约为15%、30%和 55%,满足中心实验教学需要。

    ③ 中心实验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标准和细则,并根据学生和教师的反馈进行调整。

    3、中心将组建对外合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与企业董事会、科研机构理事会等在人才培养、项目合作、校企共建等方面进行体制交流探讨,切实制定对外合作相关规章制度及合作发展规划,明确中心和合作单位的职责、权益、义务及双方的合作内容,加强与定点企业的合作联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具体工作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图2):

    ① 落实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调整与设置、人才目标定位、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实习实训等工作,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实训基地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校企合作工作的有序高效。

    ② 完善中心校企合作办学规章制度。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上,要积极制定相关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学校培养的人才符合企业需要。在课程建设上,制定《校企合作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开设针对性强的企业冠名实验项目。在师资队伍建设上,要与企业共同制定《企业导师选拔、聘用考核管理办法》、《鼓励教师参加企业锻炼的有关规定》等制度。

    通过细化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实训基地管理上,校企双方制定《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对合作双方的实习实训基地共同管理,进行基地考评与奖励工作。

    ③ 建立校企合作效果评价机制。向企业开展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和考评,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同时向中心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效果调查和评价,对企业提供的实践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④ 教师与企业横向合作制度化。制定项目合作管理办法、合作专项经费使用、技术开发团队负责制、科研成果转化、协议纠纷仲裁咨询委员会等规章制度,为实现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保障。中心将积极承担周边地区企业样品的测试分析工作,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帮助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完善员工培训制度,为企业员工培训和职业教育提供培训场地、设备设施,安排指导教师,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等工作。


图2 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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