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医药化工学院文件
台学院医化发[200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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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为确保实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培训制度:
1、新上岗的实验技术人员由各专业实验室主任指定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教师指导开展工作。
2、鼓励并安排年轻技术人员参加函授等各种形式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及业务水平。
3、适当安排年轻技术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业务进修、培训。
4、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实验技术人员,要注意知识更新,争取走出去请进来办法,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
5、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岗前培训。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