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钥匙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7日 点击数: 字号:
 

台州学院医药化工学院文件

台学院医化发[2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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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钥匙管理的规定

门锁是预防盗窃的一道屏障,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对防止公私财物被盗是十分重要的。而近段时间以来我院某些实验室数次发生夜间人走而门未锁的现象,形成了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有效保证实验室的财产安全,经研究,制定《实验室钥匙管理规定》如下,请有关人员遵照执行。

1、各位指导教师对学生要加强钥匙管理等安全工作的教育,使全体学生认识到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是预防盗窃案件发生的重要环节。

2、指导教师确定学生工作的实验室后由指定老师发放钥匙,并登记持有钥匙的学生姓名及钥匙发放日期,学生在科研或毕业论文任务完成后应主动将实验室钥匙交回。

3、严禁学生私自配制实验室钥匙。

4、不允许持有实验室钥匙的学生私自将实验室钥匙转让给他人,其中包括同在该实验室进行科研或毕业论文活动,而未被教师发放钥匙者。

5、钥匙一旦丢失,要尽快报告发放钥匙的教师,教师则应考虑重新换锁事宜。

6、除了科研工作需要值夜班外,其它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晚上在实验室留宿的理由,如科研工作需要值夜班,必须征得指导老师的口头或书面同意。

7、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将实验室的门窗锁好。离开实验室时(即使是十几分钟时间),只要实验室没有其他人员(即使你确信本实验室人员会在几分钟之后回来),你都应该锁门。

8、严禁非本实验室人员在本实验室留宿过夜。

9、今后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学院将追究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以上各条规定,望大家认真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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