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学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
每周四下午16:00-17:00。
二、例会内容:
1、传达学校学工干部例会精神。
2、总结上阶段工作;督促、协调并落实未完成工作。
3、讨论布置下阶段工作要点。
三、例会要求:
1、负责学工办行政管理的辅导员做好会议记录。与会成员要积极思考,大胆有创新地提出工作建议与意见。
2、全体成员(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及迟到、早退。
3、例会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作为辅导员考核评比的一项指标。
本制度自二OO九年9月开始试行。
(编辑:王华)